根据苏建工[2008]343号文、苏建工函[2009]1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新版基桩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成,即日起开展合格证书的换发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换发证书单位必须具备基桩检测资质。
二、换发证书时应携带以下资料:
1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;
2、基桩检测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本单位所有的原检测人员合格证书;
4、缴纳相应工本费。
三、换证地点:
南京市北京西路12-1号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;
联系人:朱爱平、蒋伟;
联系电话:025-86631268,83309567。 |